管治架構

高級管理層

本署的高級管理層以署長為首,並由一位副署長及四位助理署長組成,負責制定重大決策和監督部門日常運作,並制定和檢討本署的可持續發展策略及目標。成員包括:

高級管理層

A. 渠務署署長  盧國華先生

B. 渠務署副署長  彭偉成先生

C. 助理署長╱設計拓展  黃緒勤先生

D. 助理署長╱機電工程  白諫鳴先生

E. 助理署長╱污水處理服務  梁泳源先生

F. 助理署長╱操作維修  何耀光先生

G. 主任秘書  李志江先生

 

組織架構

本署設有四個分科,包括污水處理服務科、操作維修科、設計拓展科及機電工程科,下設16個不同功能的分部。此外,總部另設部門行政部、財務及物料供應部,以及技術支援部,分別負責行政、會計及技術支援工作。截至2020年3月,編制共有 2,020個常額職位。

組織架構

        

四個分科各由一位助理署長領導,負責提供所屬範疇的技術及專業支援服務。各分科的職責如下:

 

設計拓展科

負責實施基本工程項目,包括設計及建造雨水渠、防洪及排洪工程、污水收集系統及污水處理設施。

 

操作維修科

負責全港雨水排放及污水收集系統的操作和維修、防洪、策劃雨水排放及污水收集系統、執行《土地排水條例》,以及管理和保養人工排水道。

 

機電工程科

負責污水處理及防洪設施的運作及維修,以及為部門轄下的污水處理及防洪項目提供機電設計和裝置。

 

污水處理服務科

負責推展鄉村公共污水收集系統、雨水排放改善工程、包括淨化海港計劃等污水處理及收集系統和工程,以及徵收排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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