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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務署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13-14

營運效率

營運效率

1,021百萬立方米 年度污水處理量

本署用於污水和雨水處理排放服務的開支,主要分為營運開支及公共工程項目開支兩類。我們的日常營運經費來自政府的一般收入帳目,而公共工程項目的開支,則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轄下的工務小組按個別項目批核。為確保公帑用得其所,我們採用創新技術及管理模式,致力提高營運效率。

部門營運開支

2013-14年度,本署的總營運開支約為20億元,其中個人薪酬的開支約為7.94億元,餘款則用於部門其他經常及非經常開支。

本署過去五年的營運開支摘要如下:

渠務署過去五年的營運開支摘要 2009-10 2010-11 2011-12 2012-13 2013-14
(百萬元)
營運開支(總額) 1,736.9 1,776.8 1,838.6 1,910.7 1,972.4
經常開支 - 個人薪酬 693.0 685.9 727.4 769.3 793.5
經常開支
- 部門開支(包括強積金及公務員公積金)
1,035.9 1,083.8 1,111.2 1,141.4 1,178.9
非經常開支 8.0 7.1 0.0 0.0 0.0

2013-14年度渠務署的營運開支摘要

基本工程的項目開支

在一般情況下,我們會考慮當時市場價格及風險因素,定期檢討各階段的工務工程項目,以及更新其成本預算及現金流量。本署設有部門委員會,負責審核工程的預算費用,以納入立法會文件,並在工程合約招標前審核合約的估算。當工程撥款獲批後,我們會緊密監察工程成本及其核准工程預算,確保有充足資金完成工程。渠務署署長會定期主持會議,監察所有大型工務工程的進度,並確保撥款用得其所。

正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階段的雨水排放及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總值和數目

  單位 2009-10 2010-11 2011-12 2012-13 2013-14
正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階段的雨水排放工程項目總值 百萬元 13,373 12,707 14,323 11,288 12,311
正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階段的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總值 百萬元 36,635 39,875 41,200 49,872 78,749
正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階段的雨水排放工程項目數目 數目 29 24 22 20 20
正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階段的污水處理工程項目數目 數目 58 70 70 77 87

污水處理服務經營帳目

「污水處理服務收費計劃」是根據「污染者自付」原則自1995年4月1日起實施。凡接駁至公共污水渠的單位,業主或住客均須繳付污水處理服務費。為使服務費維持在中等水平,收費只收回公共污水設施的操作及維修成本,建造成本則由公帑支付。

過去五年污水處理服務經營帳目的收支摘要如下:

過去五年污水處理服務經營帳目摘要 2009-10 2010-11 2011-12 2012-13 2013-14#
(百萬元)
排污費收入 583 639 703 776 875
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入 192 201 204 207 221
其他收入 35 35 40 40 42
總收入 810 875 947 1,023 1,138
開支(不包括折舊) (1,377) (1,402) (1,484) (1,538) (1,586)
折舊 (698) (723) (782) (801) (846)
總開支 (2,075) (2,125) (2,266) (2,339) (2,432)
(虧損) (1,265) (1,250) (1,319) (1,316) (1,294)

# 2013-14年度年度數字只屬暫時性,有待污水處理服務帳目委員會確認。

2013-14年度污水處理服務經營帳目總收入的分佈(百萬元)

污水處理服務經營帳目的總收支(百萬元)

污水處理服務收回經營成本比率

2012-13年度及2013-14年度的污水處理服務成本回收率如下:

  總額
2012-13 2013-14
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入(百萬元) 983 1,096
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開支(不包括折舊)(百萬元) 1,498 1,544
收回經營成本比率(%) 65.6 69.0

註:

  1. 以上計算不包括「其他雜項服務」。
  2. 現時並未透過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回折舊的開支。
  3. 2013-14年度數字只屬暫時性,有待污水處理服務帳目委員會確認。

調整排污費

為了堅守「污染者自付」的原則,並鼓勵市民節約食水,立法會已通過十年遞增排污費,由2007年5月起生效。相比2007-08年度每立方米供水量1.2元的收費,排污費於2013-14年度已增至每立方米供水量的2.05元,並會逐步增至2017年4月1日每立方米供水量的2.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