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三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內容索引

本報告通過GRI標準的「實質性議題審核」,確認本報告按要求標示一般披露102-40至102-49的位置,該審核服務以報告的英文版本進行。

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 一般披露   參照/直接解釋╱省略資料的原因 外部認證

GRI 101:基礎2016

GRI 102: 一般披露 2016

組織概況

  102-1 機構名稱 關於本報告
  102-2 業務活動、品牌、產品及服務 渠務署為香港市民提供污水和雨水處理排放服務
  102-3 機構總部的位置 香港灣仔稅務大樓43樓
  102-4 營運地點 只限香港
  102-5 擁有權及法律形式 屬於香港特區政府的一部分
  102-6 所服務的市場 只限香港
  102-7 機構的規模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102-8 有關僱員及其他員工的資料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102-9 供應鏈 環境管理

持份者參與活動
  102-10 機構與其供應鏈方面的重大改變 沒有顯著改變
  102-11 謹慎方針或原則 管治方針
  102-12 由外部所制定的倡議 年度大事 重點輕描

持份者參與活動
  102-13 機構參與的協會的會員資格 渠務署屬於以下協會的成員:國際水協;國際水利與環境工程學會;國際水利與環境工程學會香港分會;香港綠色建築議會;香港水務及環境管理學會;新工程合約用戶組織及建造業創新及科技應用中心i-Club。
 

策略

  102-14 最高決策者的聲明 署長序言
 

操守與誠信

  102-16 價值、原則、標準和行為規範 管治方針
 

管治

  102-18 管治結構 管治方針
  102-20 管理層在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方面的責任 管治方針
  102-21 就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與利益相關方進行的磋商 持分者定期參與方式

持份者參與活動
  102-22 最高管治機構及其委員會的組成 管治方針
  102-23 最高管治機構主席 管治方針
  102-32 最高管治機構在可持續發展報告方面的作用 持份者參與活動
 

持份者參與

  102-40 持份者群體清單 持份者參與活動
  102-41 集體談判協議 沒有
  102-42 界定及挑選持份者 持份者參與活動
  102-43 持份者參與的方針

持份者參與活動
  102-44 提出的主要議題及關注事項 持份者參與活動
 

匯報實務

  102-45 財務報表所包含的單位 關於本報告
  102-46 界定報告內容及議題界限 關於本報告

持份者參與活動
  102-47 重要議題清單 持份者參與活動
  102-48 重整信息 本報告沒有重整舊報告所提供的信息
  102-49 匯報上的改變 沒有顯著改變
  102-50 匯報期 關於本報告
  102-51 上一份報告的日期 2018年12月渠務署可持續發展報告2017-18於2018年12月發表
  102-52 匯報周期 自2012-13年度起每年發表可持續發展報告
  102-53 查詢報告的聯絡點 回應表格
  102-54 按照GRI標準提出的的匯報申述 關於本報告
  102-55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內容索引 附錄三-全球報告倡議組織內容索引
  102-56 外部認證 關於本報告

核實聲明
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 特定議題標準   參照/直接解釋╱省略資料的原因 外部認證

經濟

 

保持公共資金和資產管理的透明度

GRI 103: 管理方針 2016 103-1
103-2
103-3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GRI 201: 經濟績效 2016 201-1 機構所產生及分配的直接經濟價值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GRI 203:間接經濟影響2016 203-1 基礎設施投資和支持性服務 渠務署主要職責

持份者參與活動
 

採購政策及規格

GRI 103: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渠務署採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採購政策
GRI 204:採購實務2016 204-1 本地供應商採購的支出比例 100%
 

反貪污

GRI 103: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我們要求員工恪守最高的道德標準。如發現任何涉嫌貪腐的個案,會立即向廉政公署舉報,以作進一步調查。
GRI 205: 反貪污 2016 205-3 經確認的貪污事件和採取的行動 自2013-14年度起並沒有確認的貪污事件
 

氣味管理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渠務署主要職責
 

減緩及適應氣候變化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渠務署主要職責

環境管理
 

能源管理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節能減排促進香港可持續發展

環境管理
GRI 302: 能源 2016 302-1 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302-3 能源強度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302-4 減少能源的消耗 環境管理

附錄一-完成目標
 

節約用水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渠務署主要職責

環境管理
GRI 303: 水 2016 303-1 依來源劃分的總取水量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303-3 水資源回收及再利用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生態保育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環境管理
GRI 304: 生物多樣性2016 304-1 組織所擁有、租賃、管理的營運地點或其鄰近地區位於環境保護 區或其他高生物多樣性價值的地區 渠務署主要職責

環境管理
  304-3 受保護或經修復的棲息地 環境管理
 

廢氣控制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節能減排促進香港可持續發展
GRI 305: 排放 2016 305-1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1) 環境管理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305-2 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2) 環境管理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305-3 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3)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305-5 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 節能減排促進香港可持續發展

環境管理
 

污水和廢棄物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渠務署主要職責
GRI 306: 污水及廢棄物 2016 306-2 按類別及處置方法劃分的廢棄物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306-3 嚴重洩漏 年內,渠務署發生了67宗污水溢漏個案,總漏量約為27,900,000立方米(少於我們每年污水處理量的2.72%)。我們立即採取了糾正行動,沒有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
 

環境法規遵循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管治方針
GRI 307: 環境法規遵循 2016 307-1 違反環境法律和法規 附錄一-完成目標
 

匯報可持續發展進程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管治方針

渠務署主要職責
 

內部溝通渠道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關愛員工
 

員工政策及本地員工比例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關愛員工
GRI 401: 僱員2016 401-1 新進員工和員工流動率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GRI 405: 多元化與平等機會2016 405-1 管治機構與員工的多元化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職業安全及健康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關愛員工
GRI 403: 職業安全及健康 2016 403-2 工傷、職業病、損失工作日及缺勤的種類比率,以及與工作有關的死亡人數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員工培訓與教育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關愛員工
GRI 404:培訓與教育2016 404-1 每名員工每年接受培訓的平均小時數 關愛員工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404-2 員工技能提升方案和過渡協助方案 關愛員工

附錄二-主要統計數據
 

服務質量標準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管治方針
GRI 416: 客戶健康與安全2016 416-1 對產品和服務類別的健康與安全影響的評估 渠務署主要職責

附錄一-完成目標
  416-2 涉及產品和服務的健康與安全的違規事件 附錄一-完成目標
 

社會經濟法規遵循

GRI 103: 管理方針2016 103-1
103-2
103-3
  管治方針
GRI 419:社會經濟法規遵循2016 419-1 違反社會及經濟領域方面的法律和規定 渠務署於2018-19年度,並沒有此類別的違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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