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收集整体计划

香港政府于1989年制定了污水排放策略。自此,环境保护署推行十六个污水收集整体计划覆盖整个香港。以上污水收集整体计划均建议各类型的污水工程。渠务署负责建造、操作,以及陆续实行相关工程,配合香港现时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

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

监于本港新修订的人口预测和有关的发展项目建议,为确保十六个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所建议的污水收集系统能应付社会急促的发展,环境保护署在1995年将十六个污水收集整体计划合并为八个地区,以进行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现已完成的八个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有:

  1. 元朗及锦田污水系统及污水处理需求检讨
  2. 中九龙及东九龙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
  3. 屯门及青衣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
  4. 离岛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
  5. 港岛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
  6. 北区及吐露港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
  7. 荃湾及西九龙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
  8. 牛尾海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不需要进行检讨)

以上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检讨均建议各类型的污水工程。渠务署现按照工程的优先次序实行相关建议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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