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减污水处理服务费
政府就宽减若干非住宅用途之用水量的应缴排污费及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的纾困措施已分别于2023年7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完结。如需了解宽减详情,请参阅2022年第223号及2022年第81号法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