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之声

2020年6月 一百零一期
慎防利益冲突(三)
公务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公正客观,一切以公众利益为先,例如负责招聘的管理人员,必须根据既定程序,公平公正地为部门甄选最合适的人才。若招聘人员与职位申请人有私人关系,必须即时作出申报,避免瓜田李下,惹人怀疑。
有些公务员或会觉得,只要秉持着公正客观的处事态度,不涉及任何利益收受,便可问心无愧,毋须理会其他人的看法。然而,这种想法忽略了一个事实:一些观感上令公众怀疑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足以对公务员及其部门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公务员不但要秉公行事,并有责任在行为上避免任何实际、潜在或观感上令人怀疑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彰显大公无私的原则。
行政部人事事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