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治架構
污水處理及防洪是我們的主要職責,部門由渠務署署長帶領,在1位副署長和4位助理署長的協助下,統籌這兩項核心服務。渠務署共有4個分科,包括污水處理服務科、操作維修科、設計拓展科及機電工程科,下設15個不同功能的分部。此外,總部另設各組,分別負責技術支援、會計及行政工作。
渠務署高層管理人員
渠務署總部
設計拓展科
設計拓展科負責實施基本工程項目,包括設計及建造雨水渠、防洪及排洪工程、污水收集系統及污水處理設施。
操作維修科
操作維修科負責全港雨水排放及污水收集系統的操作和維修、防洪、策劃雨水排放及污水收集系統、執行土地排水法例,以及管理和保養人工排水道。
機電工程科
機電工程科負責污水處理及防洪設施的運作及維修,以及為部門轄下各污水處理及防洪項目提供機電設計及裝置。
污水處理服務科
污水處理服務科負責實施包括「淨化海港計劃」等污水處理及系統工程及徵收排污費。
我們特設環保管理委員會和環保先鋒,專責領導部門內部關於可持續發展的溝通工作、合作計劃和措施:
環保管理委員會
環保管理委員會就部門的環保管理事宜向高層管理人員提供意見。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如下:
- 制訂及檢討部門的環保管理政策;
- 擬定環境指標及目標,促進持續改善;及
- 透過7個綜合管理系統監察及檢討各環境政策和目標的實施情況。
環保管理委員會組織圖
* | 管理代表/副代表:來自ISO 9001、ISO 14001和OHSAS 18001綜合管理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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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先鋒
環保先鋒組的成員均為有志推廣環保的渠務署員工,致力提倡可持續發展的工作方式。環保先鋒抱持綠色信念,積極傳遞環保訊息,並與同事們分享環保貼士,倡導員工在工作間實踐可持續發展概念。
簡言之,環保先鋒的職責就是以身作則,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環境保護,作同事們的模範。他們也會鼓勵和協助其他員工培養更環保的工作方式,提升同事們的環保意識及改變工作間文化,促進同事改變行為習慣,提高能源使用效益及減低碳足印。
能源及排放管理小組
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在2006年11月簽署《清新空氣約章》後,為貫徹履行《清新空氣約章》6項承諾宣言,本署在2007年年初成立了一個能源及排放管理小組,透過下列行動領導部門完善管理能源及排放:
- 識別排放源頭;
- 訂立基準,評估渠務署的表現;
- 實施減少能源/排放的措施;
- 審計及申報;及
- 分享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