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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服務收費計劃」是根據污染者自付原則由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起實施。所有已接駁至公共污水渠的單位都必須繳費。污水處理服務費包括排污費和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兩種。現時需繳納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行業,已由原先的30種減少至27種。
客戶查詢
本署於過去五年所接到的各類電話和書面查詢的分佈量數字已上載於我們的網上版附錄G。
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所接到的各類書面查詢的分佈量
重新評估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率及排污比率
非住宅用戶如認為他們排出污水的濃度或排污比率低於法例所列明的數值,可申請重新評估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率或排污比率,重新評估的收費率有效期為三年。
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各種行業申請重新評估化學需氧值的分佈
行業重新分類
本署於過去五年所處理有關行業重新分類的申請數字已上載於我們的網上版附錄G。
帳單及用水量統計數字
全港自來水用户約有280萬個,其中大約259萬個需繳付排污費。
非住宅用戶中,約有21400個用戶經營污水處理服務(工商業污水附加費)規例所指定的27種行業之一,因此須額外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下圖是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繳納戶所屬行業的類別。
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繳納戶所屬行業的類別
收入及開支
過去五年污水處理服務經營帳目摘要如下:
污水處理服務收回成本率
二零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和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的污水處理服務收回成本率如下:
調整排污費
為了堅守污染者自付的原則,並鼓勵市民節約寶貴食水,立法會已通過十年遞增排污費,並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自當天起修訂的排污費率從原來的每立方米供水量1.2元增至1.31元。然後每年以比率9.3%遞增,直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的每立方米 供水量 2.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