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務之聲

2020年9月 一百零二期
慎防利益衝突(四)
政府訂立嚴謹的採購和外判程序及守則,是為了確保部門能公平公正地挑選合適的供應商/承辦商。若負責人員不遵守既定程序(例如不依照正常採購程序收集報價、以不正當手法將合約授予親屬或友好經營的公司,甚至以偽造的報價單促使 指定的供應商獲得合約),有關人員即使沒有金錢上得益,他們的行為已違反部門的採購和外判程序及守則,須面對紀律處分,甚至可能被刑事檢控(例如普通法中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公務員不應存有錯誤的心態,為工作方便或以為部門並無損失,便可以繞過既定的採購或外判程序、或以不正當手法協助一些公司獲得合約,務求加快完成任務,最終冒上違法違規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