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實聲明
核實範圍
香港品質保證局已對渠務署2018-2019年可持續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的內容進行獨立驗證,報告根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GRI 標準)的核心選項進行匯報。報告陳述了渠務署對可持續發展的承諾,努力和表現。核實範圍包括渠務署在報告期內(即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有關可持續發展表現的數據和資料。
保證程度和核實方法
核實方法是參照國際準則。有關收集核實證據的幅度是參考國際準則所要求進行合理保證的原則而制定,以確保能擬定核實結論;此外,核實的內容則是按照GRI 標準的「核心選項」而釐訂。
核實過程確認報告的內容披露和表達方式,並且對以下部份進行核對:編制報告和管理流程的資料,與持份者溝通的方法及結果,重要的可持續發展範疇,有關可持續發展表現數據的計算方法、記錄和滙報程序,以及收集、整理和匯總可持續發展表現數據的流程和檢查程序。核實過程包括檢閱有關文件資料,與負責編制報告內容的代表面談,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數據和資料進行查核。相關原始數據和支持證據亦於核實過程中經過詳細審閱。
獨立性
渠務署負責收集和凖備所有在報告內陳述的資料。香港品質保證局不涉及收集和計算此報告的數據或參與編撰此報告。香港品質保證局的核實過程是絕對獨立於渠務署。
結論
香港品質保證局基於核實的結果總結:
- 報告平衡地、清晰地、具比較性和及時地將渠務署的可持續發展表現闡述;及
- 報告內的數據和資料可靠和完整;及
- 報告編撰是跟據(GRI 標準)的核心選項進行匯報。
總括而言,報告如實地載述了渠務署的可持續發展承諾、方針和表現,並且清晰地披露與其可持續發展情況和重要性相稱的表現。
香港品質保證局
譚玉秀
企業業務總監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