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摘要] [English Version] [简体] [圖像版本] [核實聲明] [回應表格] [主要統計數據]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內容索引] [網頁指南]
主頁 | 署長序言 | 關於本報告 | 年度大事 重點輕描 | 管治方針 | 渠務署主要職責 | 環境管理 | 持份者參與活動 | 與工作夥伴攜手合作 | 關愛員工 | 完成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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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標準披露 | 互相參照/註釋/省略資料的原因 | 外部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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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與分析 | ||
G4-1 機構最高決策者的聲明 | 署長序言 | ✔ |
機構簡介 | ||
G4-3 機構名稱 | 關於本報告 | ✔ |
G4-4 主要品牌、產品及(或)服務 | 渠務署主要職責 | ✔ |
G4-5 機構總部的位置 | 香港灣仔稅務大樓 43樓 | ✔ |
G4-6 機構在多少個國家營運 | 只限香港 | ✔ |
G4-7 機構擁有權的性質及法律形式 | 屬於香港特區政府的一部分 | ✔ |
G4-8 機構所服務的市場 | 渠務署為香港市民提供污水和雨水處理排放服務。 | ✔ |
G4-9 機構的規模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G4-10 僱員人數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G4-11 受集體協商協議保障的僱員百分比 | 沒有 | ✔ |
G4-12 機構的供應鏈 | 與工作夥伴攜手合作 | ✔ |
G4-13 匯報期內機構規模、架構、擁有權或供應鏈方面的重大改變 | 沒有顯著改變 | ✔ |
參與外界事務 | ||
G4-14 解釋機構有否及如何按謹慎方針或原則行事 | 管治方針 | ✔ |
G4-15 機構對外界發起的經濟、環境及社會約章、原則或其他倡議的參與或支持 | 年度大事 重點輕描 持份者參與活動 |
✔ |
G4-16 機構加入的聯會及(或)本地/國際倡議組織 | 渠務署屬於以下協會的成員: 國際水利與環境工程學會香港分會; 香港綠色建築議會; 香港水務及環境管理學會; 新工程合約用戶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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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性議題及邊界 | ||
G4-17 機構綜合財務報表或同等文件內的單位 | 關於本報告 | ✔ |
G4-18 界定報告內容及邊界的過程 | 關於本報告 | ✔ |
G4-19 決定報告內容過程中界定的實質性議題 | 關於本報告 | ✔ |
G4-20 機構內各個實質性議題的邊界 | 關於本報告 | ✔ |
G4-21 機構外各個實質性議題的邊界 | 關於本報告 | ✔ |
G4-22 解釋重整舊報告所載信息的影響及原因 | 本報告沒有重整舊報告所提供的信息。 | ✔ |
G4-23 報告的範圍及邊界與以往報告的重大分別 | 關於本報告 | ✔ |
持份者參與 | ||
G4-24 機構的持份者組別清單 | 關於本報告 管治方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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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5 界定及挑選需引入的持份者之根據 | 關於本報告 | ✔ |
G4-26 持份者參與的途徑,包括各持分者組別的參與形式及頻密程度 | 關於本報告 管治方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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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7 引入持份者參與的過程中提出的主要項目及關注點,以及機構如何回應 | 關於本報告 管治方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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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概況 | ||
G4-28 匯報期 | 關於本報告 | ✔ |
G4-29 上一份報告的日期 | 2015年12月 | ✔ |
G4-30 匯報周期 | 自2012-13年度起每年發表可持續發展報告。 | ✔ |
G4-31 查詢報告或報告內容的聯絡點 | 回應表格 | ✔ |
G4-32 機構所選的「符合」選項及外部認證參考 | 關於本報告 | ✔ |
G4-33 為報告尋求外部認證的政策及現行措施 | 渠務署會繼續為其可持續發展報告尋求獨立核實證明 | ✔ |
管治 | ||
G4-34 機構的管治架構 | 管治方針 | ✔ |
G4-36 負責經濟、環境及社會事宜的行政人員職位,及他們是否直接向最高管治團隊匯報 | 管治方針 | ✔ |
G4-48 負責審閱機構可持續發展報告及確保報告已涵蓋所有實質性議題的最高委員會 | 關於本報告 | ✔ |
道德及誠信 | ||
G4-56 機構的信念、原則、標準及行為規範 | 管治方針 我們要求員工恪守最高的道德標準。如發現任何涉嫌貪腐的個案,會立即向廉政公署舉報,以作進一步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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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標準披露 | 互相參照/註釋/省略資料的原因 | 外部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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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 ||
經濟績效 | ||
G4-DMA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EC1 機構產生和分配的直接經濟價值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EC2 氣候變化對機構活動所產生的財務影響及其他風險與機會 | 管治方針 環境管理 |
✔ |
間接經濟影響 | ||
G4-DMA | 與工作夥伴攜手合作 | ✔ |
EC8 重大間接經濟影響,包括影響的程度 | 我們致力提升承建商的能力,並尤其著重推廣與職業安全與健康相關的知識。有關詳情請參閱第八章 - 與工作夥伴攜手合作。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採購措施 | ||
G4-DMA | 渠務署採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採購政策。有關詳情請參閱http://www.fstb.gov.hk/tb/tc/guide-to-procurement.htm。 | ✔ |
EC9 在主要營運地點向當地供應商採購的支出比例 | 99.2% | ✔ |
環境 | ||
物料 | ||
G4-DMA | 環境管理 | ✔ |
EN1 所用物料的重量或體積 | 環境管理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能源 | ||
G4-DMA | 管治方針 環境管理 |
✔ |
EN3 機構內的能源消耗量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EN4 機構外的能源消耗量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EN5 能源強度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EN6 減少能源消耗 | 環境管理 完成目標 |
✔ |
水 | ||
G4-DMA | 管治方針 環境管理 |
✔ |
EN8 依來源劃分的總取水量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EN10 水資源回收及再利用的百分比及總量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生物多樣性 | ||
G4-DMA | 環境管理 | ✔ |
EN11 在環境保護區或在生物多樣性方面具有重大價值的地區(或其毗鄰地區),所擁有、租賃或管理的營運地點 | 環境管理 渠務署致力保護環境,並盡量減少工程對自然環境的影響。例如大埔林村河的改善工程,受工程影響的範圍達10萬平方米,我們在進行工程前,就與環保團體合作,保育河道生物。 |
✔ |
排放物 | ||
G4-DMA | 管治方針 環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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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5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一) | 環境管理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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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6 使用能源間接引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二) | 環境管理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EN17 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三) | 環境管理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EN19 溫室氣體的減排量 | 環境管理 | ✔ |
污水及廢棄物 | ||
G4-DMA | 渠務署主要職責 | ✔ |
EN22 依水質及排放目的地所劃分的總排放水量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EN23 按類別及處置方法劃分的廢棄物總重量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EN24 嚴重溢漏的總次數及漏量 | 年內,渠務署發生了3宗污水溢漏個案,總漏量為710立方米。 | ✔ |
運輸 | ||
G4-DMA | 我們致力減少渠務署在運輸方面產生的環境影響,包括使用轄下車隊及運送污泥時所產生的空氣污染及間接碳排放。 | ✔ |
EN30 為機構營運而運輸產品、其他商品、原料以及員工交通所產生的顯著環境影響 | 渠務署主要職責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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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 ||
職業安全及健康 | ||
G4-DMA | 與工作夥伴攜手合作 關愛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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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16 按地區和性別劃分的工傷、職業病、損失工作日及缺勤的種類比率,以及和工作有關的死亡人數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員工申訴機制 | ||
G4-DMA | 關愛員工 | ✔ |
LA6 經由正式申訴機制提交、處理和解決的勞工問題申訴的個案宗數 | 附錄一 - 主要統計數據 | ✔ |
產品及服務標籤 | ||
G4-DMA | 渠務署主要職責 | ✔ |
PR5 客戶滿意度調查結果 | 完成目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