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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 | 署长序言 | 关于本报告 | 年度大事 重点轻描 | 管治方针 | 渠务署主要职责 | 环境管理 | 持份者参与活动 | 与工作伙伴携手合作 | 关爱员工 | 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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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标准披露 | 互相参照/注释/省略资料的原因 | 外部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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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与分析 | ||
G4-1 机构最高决策者的声明 | 署长序言 | ✔ |
机构简介 | ||
G4-3 机构名称 | 关于本报告 | ✔ |
G4-4 主要品牌丶产品及(或)服务 | 渠务署主要职责 | ✔ |
G4-5 机构总部的位置 | 香港湾仔税务大楼 43楼 | ✔ |
G4-6 机构在多少个国家营运 | 只限香港 | ✔ |
G4-7 机构拥有权的性质及法律形式 | 属于香港特区政府的一部分 | ✔ |
G4-8 机构所服务的市场 | 渠务署为香港市民提供污水和雨水处理排放服务。 | ✔ |
G4-9 机构的规模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G4-10 雇员人数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G4-11 受集体协商协议保障的雇员百分比 | 没有 | ✔ |
G4-12 机构的供应链 | 与工作伙伴携手合作 | ✔ |
G4-13 汇报期内机构规模丶架构丶拥有权或供应链方面的重大改变 | 没有显着改变 | ✔ |
参与外界事务 | ||
G4-14 解释机构有否及如何按谨慎方针或原则行事 | 管治方针 | ✔ |
G4-15 机构对外界发起的经济丶环境及社会约章丶原则或其他倡议的参与或支持 | 年度大事 重点轻描 持份者参与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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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16 机构加入的联会及(或)本地/国际倡议组织 | 渠务署属于以下协会的成员: 国际水利与环境工程学会香港分会; 香港绿色建筑议会; 香港水务及环境管理学会; 新工程合约用户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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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议题及边界 | ||
G4-17 机构综合财务报表或同等文件内的单位 | 关于本报告 | ✔ |
G4-18 界定报告内容及边界的过程 | 关于本报告 | ✔ |
G4-19 决定报告内容过程中界定的实质性议题 | 关于本报告 | ✔ |
G4-20 机构内各个实质性议题的边界 | 关于本报告 | ✔ |
G4-21 机构外各个实质性议题的边界 | 关于本报告 | ✔ |
G4-22 解释重整旧报告所载信息的影响及原因 | 本报告没有重整旧报告所提供的信息。 | ✔ |
G4-23 报告的范围及边界与以往报告的重大分别 | 关于本报告 | ✔ |
持份者参与 | ||
G4-24 机构的持份者组别清单 | 关于本报告 管治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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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5 界定及挑选需引入的持份者之根据 | 关于本报告 | ✔ |
G4-26 持份者参与的途径,包括各持分者组别的参与形式及频密程度 | 关于本报告 管治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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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7 引入持份者参与的过程中提出的主要项目及关注点,以及机构如何回应 | 关于本报告 管治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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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概况 | ||
G4-28 汇报期 | 关于本报告 | ✔ |
G4-29 上一份报告的日期 | 2015年12月 | ✔ |
G4-30 汇报周期 | 自2012-13年度起每年发表可持续发展报告。 | ✔ |
G4-31 查询报告或报告内容的联络点 | 回应表格 | ✔ |
G4-32 机构所选的「符合」选项及外部认证参考 | 关于本报告 | ✔ |
G4-33 为报告寻求外部认证的政策及现行措施 | 渠务署会继续为其可持续发展报告寻求独立核实证明 | ✔ |
管治 | ||
G4-34 机构的管治架构 | 管治方针 | ✔ |
G4-36 负责经济丶环境及社会事宜的行政人员职位,及他们是否直接向最高管治团队汇报 | 管治方针 | ✔ |
G4-48 负责审阅机构可持续发展报告及确保报告已涵盖所有实质性议题的最高委员会 | 关于本报告 | ✔ |
道德及诚信 | ||
G4-56 机构的信念丶原则丶标准及行为规范 | 管治方针 我们要求员工恪守最高的道德标准。如发现任何涉嫌贪腐的个案,会立即向廉政公署举报,以作进一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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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标准披露 | 互相参照/注释/省略资料的原因 | 外部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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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 ||
经济绩效 | ||
G4-DMA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EC1 机构产生和分配的直接经济价值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EC2 气候变化对机构活动所产生的财务影响及其他风险与机会 | 管治方针 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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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经济影响 | ||
G4-DMA | 与工作伙伴携手合作 | ✔ |
EC8 重大间接经济影响,包括影响的程度 | 我们致力提升承建商的能力,并尤其着重推广与职业安全与健康相关的知识。有关详情请参阅第八章 - 与工作伙伴携手合作。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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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措施 | ||
G4-DMA | 渠务署采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采购政策。有关详情请参阅http://www.fstb.gov.hk/tb/sc/guide-to-procurement.htm。 | ✔ |
EC9 在主要营运地点向当地供应商采购的支出比例 | 99.2% | ✔ |
环境 | ||
物料 | ||
G4-DMA | 环境管理 | ✔ |
EN1 所用物料的重量或体积 | 环境管理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能源 | ||
G4-DMA | 管治方针 环境管理 |
✔ |
EN3 机构内的能源消耗量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EN4 机构外的能源消耗量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EN5 能源强度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EN6 减少能源消耗 | 环境管理 完成目标 |
✔ |
水 | ||
G4-DMA | 管治方针 环境管理 |
✔ |
EN8 依来源划分的总取水量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EN10 水资源回收及再利用的百分比及总量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生物多样性 | ||
G4-DMA | 环境管理 | ✔ |
EN11 在环境保护区或在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重大价值的地区(或其毗邻地区),所拥有丶租赁或管理的营运地点 | 环境管理 渠务署致力保护环境,并尽量减少工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例如大埔林村河的改善工程,受工程影响的范围达10万平方米,我们在进行工程前,就与环保团体合作,保育河道生物。 |
✔ |
排放物 | ||
G4-DMA | 管治方针 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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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5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畴一) | 环境管理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EN16 使用能源间接引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范畴二) | 环境管理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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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7 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畴三) | 环境管理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EN19 温室气体的减排量 | 环境管理 | ✔ |
污水及废弃物 | ||
G4-DMA | 渠务署主要职责 | ✔ |
EN22 依水质及排放目的地所划分的总排放水量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EN23 按类别及处置方法划分的废弃物总重量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EN24 严重溢漏的总次数及漏量 | 年内,渠务署发生了3宗污水溢漏个案,总漏量为710立方米。 | ✔ |
运输 | ||
G4-DMA | 我们致力减少渠务署在运输方面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使用辖下车队及运送污泥时所产生的空气污染及间接碳排放。 | ✔ |
EN30 为机构营运而运输产品丶其他商品丶原料以及员工交通所产生的显着环境影响 | 渠务署主要职责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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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
职业安全及健康 | ||
G4-DMA | 与工作伙伴携手合作 关爱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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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16 按地区和性别划分的工伤丶职业病丶损失工作日及缺勤的种类比率,以及和工作有关的死亡人数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员工申诉机制 | ||
G4-DMA | 关爱员工 | ✔ |
LA6 经由正式申诉机制提交丶处理和解决的劳工问题申诉的个案宗数 | 附录一 - 主要统计数据 | ✔ |
产品及服务标签 | ||
G4-DMA | 渠务署主要职责 | ✔ |
PR5 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 | 完成目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