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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至○一年度污水處理服務經營帳目

 

經營帳目

截至2001年3月31日為止的財政年度

二○○○至○一年度回顧


工作方面
  • 經處理的污水量是8.66億立方米。較上一年度增加5.7%
財務表現
  • 收入增加1.3%
  • 開支增加1.8%
  • 虧損增加2.4%
  • 二○○○至○一年度由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撥助的款項為5.538億元

經營帳目
截至2001年3月31日為止的財政年度
 
2001 (百萬元)
2000 (百萬元)
收入 (註 2)
749.1
739.4
開支 (註 3)
1,376.5
1,352.0
虧損
(627.4)
(612.6)
政府資助
住宅用戶的免費排污津貼
73.6
71.7
由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撥助的款項
553.8
540.9
資助總額
627.4
612.6

衡量財務表現的指標
虧損在開支中所佔百分率
45.6%
45.3%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撥助款項的增加(百萬元)
12.9
245.5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增加撥助款項的百分率
2.4%
83.1%
附註為這帳目的一部分。

 

資產負債表
截至2001年3月31日為止
可動用資產
2001 (百萬元)
2000 (百萬元)
固定資產 (註 1b,1c,1d,4)


18,642.5
16,421.3
流動資產 (註 5)
134.6
128.8
流動負債 (註 6)
(1,191.7)
(805.6)
流動負債淨值
(1,057.1)
(676.8)
 
17,585.4
15,744.5
財政來源
公共資本帳目

17,585.4

15,744.5
附註為這帳目的一部分。

 

帳目附註
1. 會計政策

(a) 會計基礎
此帳目是根據歷史成本基礎來制定,並略加修訂以包括名義的收支。雖然污水處理服務在年內出現虧損,本帳目仍根據持續經營的基礎而編製,並假設有關虧損會由政府資助。

(b) 固定資產
(i) 土地成本並不包括在內。
(ii) 根據立法局於1995年7月26日通過的決議,在1995年3月31日由渠務署署長控制,並在一份名為「截至1995年3月31日為止的公共污水收集系統及排污設施」的文件中列出,包括公共污水收集系統及排污設施的資產,以零值撥歸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當營運基金結束後,這些資產已歸還給政府。這些資產的帳面淨值載於附註4。
(iii) 所有污水系統工程在其投入服務後的下一個財政年度開始入帳,並須計算折舊。
(iv) 每項價值100,000元或以上的固定資產,是按資產添置時的成本入帳,並須折舊。

(c) 發展中工程
(i) 基本工程的成本支出包括實際直接開支、施工期間的設計、規劃及監督的員工費用。
(ii) 所有由渠務署及其他工務部門撥款支付的污水系統工程計劃,均被列為發展中工程。待整個或部分工程項目投入服務後,有關開支會轉撥固定資產。

(d) 折舊
(i) 折舊是根據資產原值減去使用期末的剩餘值,採用直線攤銷法按其預計使用年期分期註銷。
(ii) 每年折舊率為:
污水處理工程
  • 土木工程
  • 機電設備
2%
6% - 7%

泵房
  • 土木工程
  • 機電設備
  • 污水泵喉
2%
4%
4%

基礎建設資產
  • 污水隧道
  • 污水渠
  • 污水排放管
1%
2.5%
2%

租賃物業改善工程
33% - 35%

電腦系統、設備及車輛
12.5% - 20%

 

2. 收入

政府名義上為住宅用戶提供的免費排污津貼不包括在內。

 
2001
(百萬元)
2000
(百萬元)
排污費
456.8
466.3
政府樓宇排污費
23.0
12.2
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239.8
235.2
其他服務
29.5
25.7
 
749.1
739.4

 

3. 開支

 
2001
(百萬元)
2000
(百萬元)
員工支出
521.2
525.3
電燈及電力
127.8
120.9
污泥棄置
28.7
38.8
化學品
29.4
33.4
經營及維修支出
266.8
273.1
租金及管理費用
14.6
14.7
一般經營支出
140.9
133.8
折舊
247.1
212.0
 

1,376.5

1,352.0

 

4. 固定資產

污水處理
工程
(百萬元)

泵水站
(百萬元)

污水隧道、
污水渠及
排放管
(百萬元)

租賃物業
改善工程
(百萬元)

電腦系統、
設備及車輛
(百萬元)

發展中
工程
(百萬元)

總額
(百萬元)

成本              
2000年4月1日
2,868.1
1,204.1
2,138.4
2.4
51.2
10,515.2
16,779.4
添置
-
-
-
-
33.1
2,435.2
2,468.3
由發展中工程撥入
143.3
296.0
404.5
-
-
(843.8)
0.0
2001年3月31日
3,011.4
1,500.1
2,542.9
2.4
84.3
12,106.6
19,247.7

累積折舊
2000年4月1日
191.2
66.0
77.7
2.4
20.8
-
358.1
該年折舊
127.1
46.2
61.4
-
12.4
-
247.1
2001年3月31日
318.3
112.2
139.1
2.4
33.2
-
605.2

帳面淨值
2001年3月31日
2,693.1
1,387.9
2,403.8
0.0
51.1
12,106.6
18,642.5
2000年4月1日
2,676.9
1,138.1
2,060.7
0.0
30.4
10,515.2
16,421.3
參照附註1(b)(ii),以零值撥歸營運基金及於營運基金結束時歸還政府的資產,截至2000年4月1日的帳目淨值為59.904億元。扣除二○○○至○一年度的折舊2.679億元後,截至2001年3月31日的資產帳面淨值為57.225億元。

 

5. 流動資產

 
2001
(百萬元)
2000
(百萬元)
應收帳項及預付款項
133.6
127.4
銀行戶口結存
1.0
1.4
 
134.6
128.8

 

6. 流動負債

 
2001
(百萬元)
2000
(百萬元)
應付帳項
6.9
9.7
與庫務署的往來帳
1,184.8
795.9
 
1,191.7
805.6

 

7. 公共資本帳目

公共資本帳目指政府在污水處理服務的投資。

 
2001
(百萬元)
2000
(百萬元)
4月1 日結餘
15,744.5
13,687.9
本年度的經營虧損
(627.4)
(612.6)
政府的額外現金投資
2,468.3
2,669.2
3月31日結餘
17,585.4
15,744.5

 

8. 資本承擔

 
2001
(百萬元)
2000
(百萬元)
已簽約的資本開支
5,500.0
6,119.0
已批准但未簽約的資本開支
5,100.0
2,220.0
 
10,600.0
8,339.0

 

9. 結算日後之事項

持有兩個污水隧道合約的合營承建商在1997年6月27日向政府送達一份索償書,指政府於1996年12月收回該兩份合約乃屬違約,並就其損失向政府索償。政府則於1998年5月8日向該合營承建商送達辯護及反索償書(只就法律責任問題)。該有關法律責任的仲裁法律程序於2001年初審結,但承建商其後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在2001年等待上訴期間,各有關方面提出調停程序以解決所有懸而未決的問題,在2001年9月20日達成調停和解。協議列明由合營承建商向政府支付款項的安排。雙方並同意停止及撤銷有關該合約糾紛的尚未完成的仲裁及上訴程序。有關該項和解的詳情已向立法會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