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實聲明
核實範圍
香港品質保證局已對渠務署2016-2017年可持續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的內容進行獨立驗證,報告根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GRI 標準)的核心選項進行匯報。核實範圍包括對渠務署在報告期內(即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發表有關可持續發展表現的數據和資料進行核對。這報告陳述了其對可持續發展的承诺,努力和表現。
保證程度和核實方法
核實方法是參照國際準則,有關收集核實證據的幅度,是參考國際準則所訂定進行合理保證的原則而制定,以確保能擬定核實結論。核實的內容是按照GRI 標準的「核心選項」而定。
核實過程確認報告的內容披露和表達方式,並且對相關工作進行核對,包括有關編制報告和管理流程的資料、與持份者溝通的方法及結果、重要的可持續發展範疇、有關可持續發展表現數據的計算方法、記錄和滙報程序與及收集,整理和匯總可持續發展表現數據的流程和撿查程序。核實組選取報告內具有代表性的數據和資料進行查核,以確保其計算方法、記錄,整理和報告過程為合理可信。
獨立性
渠務署負責收集和凖備所有在報告內陳述的資料。香港品質保證局不涉及收集和計算此報告的數據或參與編撰此報告。香港品質保證局的核實過程是絕對獨立於渠務署。
結論
香港品質保證局基於核實的結果總結:
- 報告適切地涵蓋GRI標準中載述的實質議題及其可持續發展表現;及
- 報告平衡地,清晰地,具比較性和及時地將渠務署的可持續發展表現闡述;及
- 報告內的數據和資料可靠和完整。
渠務署不斷積極地與其持份者溝通,採納意見並且及時地回應,加強報告的透明度讓持份者清晰了解渠務署在重要可持續發展事宜的表現。此報告能實質地反映渠務署的具體可持續發展範疇和其重要性。
香港品質保證局
譚玉秀
企業業務總監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