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出土地的初步規劃方案

深井污水處理廠及中電變電站(如適用)搬遷往岩洞後,將會釋出土地作其他用途。釋出的土地位於一個已開發的住宅區內,該土地是由填海而成,平坦及已平整,具有發展住宅的潛力,能滿足房屋需求,同時提供社區設施,並包括休憩用地。

擬議兩個釋出土地的初步規劃方案,即方案一和方案二。方案一只會搬遷深井污水處理廠,而方案二則會搬遷深井污水處理廠及中電變電站,並重新規劃深慈街遊樂場。

方案一 : 只搬遷深井污水處理廠

鑑於現時深井污水處理廠的佔地面積有限,釋出的土地可作住宅用途。最高住用地積比率為6.0,約730單位供2,300人口居住。最高建築物高120米。住宅地盤面積約0.8公頃,擬包括15米闊的公眾海濱走廊及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例如社區會堂。

方案一 : 只搬遷深井污水處理廠

方案一
(只搬遷深井污水處理廠)
住宅地盤面積 0.8公頃
最高地積比率 住用6.0
最高建築物高度
(採取梯級式設計)
主水平基準上120米

土地用途的初步建議

住宅、15米闊的公眾海濱走廊、社區會堂

住宅單位數目 約730單位
人口 約2,300人

方案二 : 綜合佈局重整

考慮到周邊設施佈局,我們建議將中電變電站與深井污水處理廠一併搬遷往岩洞,可以更有效率善用岩洞,釋出更多土地滿足土地需求,回應全港性的房屋需要,並將現有的深慈街遊樂場(包括籃球場)重置在新的海濱長廊內,令休憩用地和康樂設施更歸一,及令海濱長廊有更好的配置,改善整個地段的綜合佈局。擬建住宅樓宇的最高住用地積比率為6.0,約1,200單位供3,700人口居住。最高建築物高120米。住宅地盤面積約1.3公頃,擬包括15米闊的公眾海濱走廊及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例如社區會堂、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安老院。

方案二 : 綜合佈局重整

方案二

(搬遷深井污水處理廠及中電變電站,及重新規劃深慈街遊樂場)

住宅地盤面積 1.3公頃
最高地積比率 住用6.0
最高建築物高度
(採取梯級式設計)
主水平基準上120米

土地用途的初步建議

住宅、15米闊的公眾海濱走廊、社區會堂

住宅單位數目 約1,200單位
人口 約3,700人

 

以上兩個方案皆建基於住用最高地積比率為6.0的條件,若有限度再增加地積比率,應可增加提供社區設施的靈活性及發展潛力,以致這幅珍貴土地可以地盡其用。我們樂意聽取公眾就這方面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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