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搬迁深井污水处理厂往岩洞 – 可行性研究》为以下两次探讨搬迁现有设施到岩洞的可行性研究的进一步研究。
善用香港地下空间 – 可行性研究
土木工程拓展署于2009年展开该研究,探讨发展地下空间的机遇。研究于2011年完结时总结全港百分之六十四的土地均适合用作地下发展,并指出约400个政府设施有潜力搬迁入岩洞内。

优化土地供应策略 – 维港以外填海及发展岩洞
土木工程拓展署继而于2011年展开下一轮研究,更把发展岩洞归纳为一组「六管齐下」的土地供应组合中:
- 更改土地用途
- 发展岩洞
- 维港以外填海
- 收地
- 重用前石矿场
- 重建

该轮研究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进行第一阶段公众参与。公众意见普遍支持发展岩洞以增加土地供应。根据当时所确立的选址准则,深井污水处理厂被选为三个岩洞发展先导计划之一。
研究于2013年3月至6月进行了第二阶段公众参与。公众普遍支持搬迁深井污水处理厂及释放土地用作发展用途。
以下三种土地用途获得最多公众支持:
住宅发展
公园
休闲娱乐设施
公众亦关注以下课题:
- 交通
- 工程的可行性
- 生态保护问题
- 对当地社区的影响
搬迁深井污水处理厂往岩洞 – 可行性研究
渠务署于2014年12月展开《搬迁深井污水处理厂往岩洞 – 可行性研究》(本研究),为相关工程进行详细工程可行性研究,举行公众参与活动,以及研究释出土地可能的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