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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務署 -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12-2013

報告摘要

營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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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light7.gif] 1,001 百萬立方米 年度污水處理量

本署的運作經費來自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及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是政府的主要帳目及提供資源的主要機制,本署營運開支直接由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支付。而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則用於公共工程計劃、收購土地、資助撥款和建設大型系統及設備。為使公共資金得以有效運用,我們在提升污水處理及雨水排放服務時,務求符合成本效益和環保原則。

2012-13營運開支

渠務署過去5年的營運開支摘要 2008-09 2009-10 2010-11 2011-12 2012-13
(以百萬元計)
營運開支 (總額) 1,657.2 1,736.9 1,776.8 1,838.6 1,910.7
經常開支 - 個人薪酬 699.5 693.0 685.9 727.4 769.3
經常開支
- 部門開支(包括強積金及公務員公積金)
957.3 1,035.9 1,083.8 1,111.2 1,141.4
非經常開支 0.4 8.0 7.1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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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階段的雨水排放及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總值和數目

  單位 2008-09 2009-10 2010-11 2011-12 2012-13
正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階段的雨水排放工程項目總值 百萬港元 13,330 13,373 12,707 14,323 11,288
正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階段的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總值 百萬港元 33,288 36,635 39,875 41,200 49,872
正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階段的雨水排放工程項目數目 數目 34 29 24 22 20
正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階段的污水處理工程項目數目 數目 55 58 70 70 77

污水處理服務收回經營成本比率

「污水處理服務收費計劃」是根據「污染者自付」原則由1995年4月1日起實施,所有已接駁至公共污水渠的單位都必須繳費。所收費用只用以支付公共污水設施的操作及維修成本,至於建造這些設施的開支則仍由政府負擔。

2011-12年度及2012-13年度的污水處理服務收回經營成本比率如下:

  總額
2011-12 2012-13
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入(以百萬元計) 907 983
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開支(不包括折舊) (以百萬元計) 1,443 1,498
收回經營成本比率 (%) 62.9 65.6

註:

  1. 以上計算不包括「其他雜項服務」。
  2. 折舊的開支現時並未透過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回。
  3. 上表中2012-13年度數據只屬暫定性,有待污水處理服務帳目委員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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