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很多天然河道都在私人土地範圍內。以往一些水浸事故是由於這些位於私人土地內的主要水道失修所致。政府在徵求有關地主同意進入水道並進行維修工程方面,往往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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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前 |
工程後 |
根據《土地排水條例》進行維修工程
為了解決這問題,當局於1994年制定《土地排水條例》,授權政府進入私人土地進行維修工程,並清除障礙物(例如侵佔指定為主要水道的河道的違例僭建物)。渠務署一直根據《土地排水條例》所授的權力,在私人土地內的水道進行疏竣和附屬工程,而整體排水情況已大有改善。該條例所涵蓋的5個排水盆地的位置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