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浸黑点
设立目的
渠务署于1994年建立一套有系统的方法以识别全港的水浸黑点。水浸黑点是根据雨水排放系统的排洪能力、以往的水浸记录、接获的水浸投诉及相关地点的防洪标准而编制。订立水浸黑点可有效规划相关地点的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并审视所采取措施的成效。
水浸黑点数目
水浸黑点等级
如果有关地点被列为水浸黑点,渠务署会为该水浸黑点评级。渠务署会按受影响地点的水浸范围及程度,把水浸黑点分为四个等级,包括:严重(第4级)、中程度(第3级)、小程度(第2级)和轻微(第1级)。水浸黑点等级的定义:
- 严重-受影响面积多于100公顷,或对社会或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 中程度-受影响面积多于10公顷,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交通挤塞。
- 小程度-受影响面积多于0.25公顷,或造成农作物、财产损失或交通挤塞。
- 轻微-受影响面积少于约50米×50米(面积少于0.25公顷),或对公众构成轻微滋扰及不便。
检视机制
渠务署每年都会检视水浸黑点名单,亦会考虑是否增加或剔除水浸黑点。在考虑增加水浸黑点时,会参考该地点近年的水浸次数、范围和程度等因素。而在考虑是否剔除水浸黑点时,渠务署会检视该水浸黑点的改善工程是否已完成及启用,并会进行监察以确定成效。一般情况下,我们会监察约三个雨季及该地的降雨量,再检讨成效,并会于适当时侯予以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