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很多天然河道都在私人土地范围内。以往一些水浸事故是由于这些位于私人土地内的主要水道失修所致。政府在征求有关地主同意进入水道并进行维修工程方面,往往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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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前 |
工程后 |
根据《土地排水条例》进行维修工程
为了解决这问题,当局于1994年制定《土地排水条例》,授权政府进入私人土地进行维修工程,并清除障碍物(例如侵占指定为主要水道的河道的违例僭建物)。渠务署一直根据《土地排水条例》所授的权力,在私人土地内的水道进行疏竣和附属工程,而整体排水情况已大有改善。该条例所涵盖的5个排水盆地的位置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