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務署

非住宅用戶可根據以下兩種情況申請減收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重新評估污水排放比率

非住宅用戶如可證明其所排放到公共污水收集系統的廢水量不超過用以計算排污費或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用水量的85%,便可申請調整其污水排放比率,從而減收排污費或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重新評估化學需氧量值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率

須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用戶,如其污水污染程度低於該行業在規例訂明的化學需氧量值,可申請更改其帳戶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率。用戶可自行委託認可的化驗所,按環境及生態局局長發出的技術備忘錄所載的規定,進行污水濃度覆檢。若覆檢成功,便會按照附表D的收費矩陣重新釐定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率。經修訂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率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步驟詳列於"《污水處理服務(工商業污水附加費)規例》申請重估化學需氧量值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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