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務之聲
2023年4月 一百一十二期
慎防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六)
公務員為市民服務時必須廉潔守正、大公無私。公職人員即使沒有受賄,但如濫用職權,以謀取金錢利益(不論是為個人或他人),或不恰當使用酌情權,或因有私心而偏袒承辦商,或是故意疏忽職守,都可視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論。以下是一些案例:
疏忽職守
案例 1 - 沒有執行職務
某公務員負責清潔和其他體力勞動職務。他五次在上司再三給予指示後,仍沒有迅速執行或完成被指派的工作。他多次疏忽職守,不執行其主要職務,並公然漠視上司的指示,其不當行為非常嚴重。他被處以迫令退休的懲罰。
案例 2 - 沒有謹慎和努力執行職務
某政府司機沒有按工作通知單,在預定時間接載乘客。他接到該乘客的投訴時,發現自己把工作通知單混淆了,於是立即趕往接載該乘客,但已遲到超過20分鐘。該員在不久之前亦犯同樣錯誤。由於該員在短期內一再疏忽職守,反映他的責任感有問題。其後,他被懲處。
(資料由公務員事務局提供)
行政部人事事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