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批出西贡福民路明渠改善工程合约 (日期: 2009年9月4日)
2009年9月4日
渠务署今日(九月四日)批出价值五千万元的工程合约,以改善现有西贡福民路明渠。
工程主要范围包括覆盖西贡福民路一段长约180米、阔约12米的明渠、在覆盖后的明渠渠面及毗邻的政府用地进行环境美化工程,以及进行路口改善工程。工程完成后,一幅面积达4,000平方米的绿化休憩用地将开放予公众人士享用。
是项工务工程亦被选为采用「新工程合约」模式的试点,在「新工程合约」模式下,工程合约各方,包括工程管理部门和承建商,需要依照「新工程合约」条款内的要求,采用夥伴模式管理工程。
渠务署助理署长(设计拓展)徐伟在签约仪式后表示,采用「新工程合约」模式,有助工程各方人员建立合约夥伴关系。
他说:「由于新合约模式为工程各方人员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伙伴关系,从而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工程纠纷,令工程减少延误。」
完
2009年9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