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污水渠工程采用新合约管理方法 (31/3/1998)
1998年3月31日
政府在中西区进行污水渠改善工程时,将采用新的合约管理方法,藉以减低
掘路工程对市民生活所带来的影响。
渠务署发言人今日(星期二)说,根据中西区截流污水管及网路污水管--
上游部分的污水系统改善工程,该署将改建现时长十公里的污水管。
根据合约,承办商将在薄扶林道、般含道、坚道、荷李活道、罗便臣道、
干德道及皇后大道中等住宅及商业地区内,重新敷设直径二十二点五厘米至一百
零五点厘米的污水管道。
发言人说:「工程完成后将可改善目前污水管道的容量,以应付日后增加的
污水量。同时,该署在移走接驳不恰当的污水渠后,将可减轻有关的维修费用及
对雨水渠造成的污染问题。」
挖掘工程将会由工程顾问公司以签发施工令的形式控制,顾问工程师负责指
导和监管承建商,并签发施工令。
顾问工程师将会评估挖开道路对公众人士及交通情况造成的影响。
当顾问工程师满意承办商所采用的安全措施和工地的实际情况,并认为承办
商可即时提供的资源后,才会向他们发出施工令。
发言人说:「此机制可在任何时间内,把挖掘点减至最低,和范围缩至最小,
有助确保工程依时完成。」
工程预计本年四月动工,于三年内完成。
获得该份二亿一千三百万元合约的承建商是新福港(土木)有限公司。茂盛
(亚洲)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表渠务署监察施工情况。
完/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