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记录
本部门的披露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部门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2024年1月至3月
参考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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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有关位于八郷粉锦公路的监察器的资料 |
4/24 |
有关启德河、林村河及城门河水位资料 |
6/24 |
有关土瓜湾基本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10月12日的气味监测结果及其采样点的分布图 |
注意: 披露记录并不包括以下索取资料要求:个别人士/公司索取其本身的资料或与其有关的投诉个案的资料;索取已公布的资料;及索取可透过收费服务取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