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

二级工人

(薪酬:第一标准薪级表第0点(每月港币15,175元)至第一标准薪级表第8点[注(1)](每月港币17,880元))

入职条件:
申请人,不论男女,必须能够:
(a)    以广东话/中文和简单英文沟通;
(b)    阅读简单中文和简单英文; 
(c)    书写简单中文或简单英文[注(2)];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注(3)]

注:
(1)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日后或会有所更改。
(2)    申请人必须通过技能测试。
(3)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职责:
二级工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a)    简单的办公室工作,包括操作影印机、钉装机、碎纸机,以及把文件分类及钉装; 
(b)    在户内和户外收集和派递文件、物料及文具项目;
(c)    一般体力劳动工作,包括清洁、搬移家具和器材,装卸文件、物品和物料项目; 
(d)    一般办公室支援工作,包括开启和锁上各出口、看守接待处、提供茶水服务,以及协助布置会议场地;以及
(e)    在测量队、通渠队、污水处理设施和抽洪设施从事体力劳动工作。

注:
(i)    因应工作需要而调派担任不同种类的职务。
(ii)    或须在偏远地区或户外工作;不定时工作、轮班及/或逾时工作,或在恶劣天气下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书,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下述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书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技能测试及/或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十至十二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技能测试及/或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只有获邀出席技能测试/面试的申请人才会得到通知。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3楼渠务署招聘及编制事务室(查询电话:2594 7050)

截止申请日期:2024年8月2日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技能测试/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技能测试/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本栏内的公务员职位空缺资料,也可于互联网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内阅览,网址如下:http://www.gov.hk。
(j)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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