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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B
污染者自付原则
污水处理服务费
宽减污水处理服务费
商业类别
发单收费
收费调整
重新评估污水排放比率及工商业污水附加费收费率
有关条例及规例
申请重估化学需氧量值指引
污水处理服务经营帐目
注: *由2008年8月1日起,「成衣漂染」、「纺织制网及印花」及「洗衣业务」的用水帐户已不须再缴交工商业污水附加费。